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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揭东区埔田镇党组织的反馈意见
来源:埔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8 14:5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9月8日,对埔田镇党委开展了巡察。

  2023年9月28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提出了处理意见。10月18日,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本轮巡察情况汇报,区委书记梁柱华审定了每个单位的巡察情况报告,对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埔田镇党委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美丽圩镇建设以来,埔田镇党委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大力实施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建立镇村两级党组织挂图作战制度,各村按“一村一主题”开展美丽乡村建设,19个行政村均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建成特色精品村4个。推动设施提质,改造升级3个村的农贸市场和生活垃圾转运点,完成镇消防站和消防专职队的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工作谋划项目53个,总投资5400多万元。优化产业结构,2021-2022年连续两年入选全国乡村特色产业超十亿元镇名单。2022年5月举办揭阳市美丽圩镇建设现场会,并在全市第一批美丽圩镇建设专项竞赛中获优胜奖,2023年4月获评揭阳市美丽圩镇示范镇。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情况

  1.对乡村振兴战略认识不到位。镇党委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多数仅仅停留在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或文件精神,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个别学习内容未能贴近会议议题,理论学习对开展实际工作的指导效果不佳。个别会议议程较多,学习环节走过场,学习时间不充分,存在重痕迹轻实效现象。

  2.党委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镇党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突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有偏差,多数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进行讨论决策。2021年以来涉及乡村振兴、美丽圩镇建设等有关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等基本上都是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决策。

  3.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有力一是部分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开工率比较低,整体进展偏慢。二是部分区重点建设项目未能按时完成。2021年埔田镇纳入区重点建设项目9项,其中特色小镇项目当年度投资完成进度为48.83%,果蔬速冻食品建设项目、治污系统工程(内河整治)项目等当年度未进行投资建设。2022年埔田镇纳入区重点建设项目7项,其中万竹园康养项目、鸿诚五金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线扩建项目等当年度未进行投资建设。

  (二)履行美丽圩镇建设职能责任情况

  1.生活垃圾日收日清不彻底。公共场所保洁常态化不到位,个别村未完成垃圾转运点升级改造,如湖下村、老洋村垃圾转运点未能按期完成建设。部分村民公共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薄弱,任意堆放、随意丢弃垃圾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村道巷道散落零星垃圾,影响了村容村貌。

  2.“六乱整治”流于形式。镇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村党组织未能充分认识“六乱整治”的重要性,在宣传发动、狠抓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方面下功夫不够。镇区禁停路段仍有车辆乱停乱放和摆摊设点现象。农贸市场管理模式仍比较粗放,越线摆卖、占道经营未能彻底杜绝,市场管理、宣传引导力度有待提高。部分村仍存在建筑材料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情况。

  3.村级卫生站形同摆设。对村级卫生站长期空置不够重视,协调处理不积极。卫生站“有站无医”现象突出,个别村卫生站在工作时间未开门,没有医生坐诊,诊断室随意堆放杂物;个别村卫生站长期未登记门诊工作日志。上级投入资金建设的农村医疗基础设施未得到充分利用,浪费财政资金。

  4.农村公厕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农村公厕维护经费不足,管理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导致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保洁作业不到位,公共服务质量难以保障。抽查发现个别村公厕配套设施不完善,个别村公厕洗手盆损坏和排水管缺失,个别村公厕门损坏。

  5.污染整治态度不够坚决。对污染排放问题整治不力,镇内仍存在工业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现象。牛蛙非法养殖禁而不绝,近年来多次发现存在非法养殖牛蛙问题,如2023年7月就发现老洋村内有2处牛蛙养殖场。“河长制”执行不到位,只注重巡河痕迹记录,不注重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个别河长存在应付式巡河、巡河次数不达标等问题。

  (三)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等关键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情况。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2021年以来镇党委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能建立健全廉政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对“一岗双责”存在模糊认识。个别镇班子成员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书记和纪检部门的事,与已无关,对分管部门和挂钩村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督促纠正,未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法纪教育不够。近年来镇党委没有及时组织镇、村干部开展法纪教育活动,没有及时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法纪教育形式单一,警示效果不明显。

  2.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如庵后村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庵后村棋北前水沟改造工程、祯祥坑村特色精品村环境提升工程、新岭村特色精品村建设工程等,施工单位均未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水平提升情况

  1.村级党组织统领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有所欠缺。个别村党组织书记未能发挥头雁作用,重大工作推进存在畏难情绪。部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较弱,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2.村“两委”班子整体素质有待优化提升。村级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文化学历偏低,全镇现有村级“两委”干部105名,其中50岁及以上48名,占45.7%;初中及以下学历46名,占43.8%。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乏力,仍有14个村没有配备后备干部,村“两委”班子青黄不接问题突出。

  3.村级换届选举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村级换届选举,未能坚持高质量高标准要求,新进村级“两委”干部共24人,其中初中学历的有10人。

  巡察期间,对巡察了解的有关干部的问题和不良反映,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会前也向陈乐彬同志作了通报,并请陈乐彬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希望有关同志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

  二、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美丽圩镇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持把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手上、摆在首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实施乡村振兴和美丽圩镇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央一号文件和上级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和美丽圩镇建设重点工作的意见措施,推动和指导全镇各级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和美丽圩镇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镇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有效统筹各种资源,形成推进乡村振兴和美丽圩镇建设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坚持项目为王,推动美丽圩镇建设提质升级。要抓住省委实施“百千万工程”和埔田被列入市委美丽圩镇示范试点创建的契机,以“发展壮大特色镇,强化乡镇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为目标,统筹镇的特色和村的资源,联合东莞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等多方力量,凝心聚力,抓好项目落地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为全镇高质量发展储备新动力。要针对个别项目推进缓慢的情况,认真排查并梳理存在问题,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定期跟踪跟进,切实抓出效果。要继续挖掘“竹文化”,讲好埔田故事,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文旅线路,激发消费新活力。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美丽圩镇项目建设质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约束作用,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执行财经管理制度,杜绝大额现金支出、白条入账、会计凭证不规范、专项资金重复拨付等现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坚决杜绝违规接待和发放补贴的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内审工作,杜绝挤占挪用美丽圩镇建设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镇党委要加强对美丽圩镇项目建设的监督力度,不能将项目“只放不管、一放了之”,要健全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千方百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四)加强廉政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活动,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重点岗位关键少数进行监督,对关键问题一抓到底,让监督执纪问责成为常态。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杜绝基层“微腐败”,为美丽圩镇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五)重视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在美丽圩镇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美丽圩镇建设全过程,引领推动创建美丽圩镇行动落地见效。持之以恒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的问题。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头雁引领、先锋模范“三个作用”的发挥,切实增强政治和组织“两个功能”,优化党建考核,让基层党员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到抓工作落实上。要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梯队结构,激发全体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以上反馈意见,请埔田镇党组织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联系人:陈晴文电话:1382818****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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