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人民政府网站
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五公开 > 结果公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23 15:1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揭东)字〔20214

  广东佳信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3062187691W

  法定代表人余伟和

  地址: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龙兴路中段

  2021年3月22日,揭阳市练江枫江流域专项交叉执法检查组联合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实,你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工序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以上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如你公司拒不改正,我局将责令停产整治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揭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43


相关附件: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