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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湖镇关于宗教活动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29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各有关场所:

  根据《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20〕3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对宗教活动场所开放几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恢复开放有关要求。各村要指导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按照《指引》落实五项防控措施,在恢复开放前,场所需做好5项准备工作即“提前对员工摸底调查、开展安全整治、做好防疫物资配备、制定开放接待计划、工作人员培训上岗”,依据以上内容形成自评报告,将自评报告、疫情防控专项小组人员名单和应急预案等材料(一式两份,经检查评定后其中一份报揭东区民族宗教局备案),报镇政府审核。镇成立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已送审材料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査,依照《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恢复开放检查评定表(附件1)逐项检査,出具“开放”或“哲缓开放”的评定意见。《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恢复开放检查评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镇存档,一份报揭东区民族宗教局备案后,评定为“开放”的场所有序恢复开放,评定为“暂缓开放”的场所要督促其予以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按程序评定合格再予开放。

  二、场所防疫有关要求。宗教活动场所要按照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1/3,瞬时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50%设置场所最大承载量,并对外公告。信众较多的场所应使用“宗教活动场所预约系统”引导信众进行网上预约;确实无法采取网上预约的场所,应引导信众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场所出入口必须设置体温检测点和一米线等隔离设备,对体温异常(≥37.3℃)或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信众要礼貌劝阻其进入,并提醒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信众较多的场所应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进行集体宗教活动时确保人员前后左右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关要求。各地宗教部门要参照《指引》指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落实疫情防控五顼措施前提下,依程序有序恢复开放。

  附件1: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恢复开放检查评定表.docx

  附件2: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玉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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